南都訊 記者王道斌 實習生譚麗芳 通訊員穗人社宣 從前日開始,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就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待遇、醫保門診特定項目的兩項政策修訂公開征求意見。其中為加強社區首診制,引入了社區轉診後可增加10%報銷比例條款引發廣大參保人廣泛關註。昨日,廣州市人社局就兩項新政進行了重點解讀,明確表示此輪政策修訂旨在引導廣大參保人、市民到基層醫院就醫。
  報銷多10% 優惠期長達一個月
  據悉,按照早先的普通門診報銷政策,參保人在選定一大一小兩家醫院享受普通門診就醫待遇同時,前往醫保局指定的諸如婦兒、腦科、口腔、眼科等專科醫院就診時,無需選點直接享受50%的普通門診報銷待遇。
  在此輪政策調整中,適當降低了參保人員直接到其他定點醫院就醫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建立了基層醫院門診轉診至其他醫院的統籌基金支付優惠措施。也就是說,同樣是去定點大醫院看病,經定點基層醫院轉診的支付比例,較未經定點基層醫院轉診的要提高10個百分點。同時,根據普通門診疾病的病程情況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對處方藥量的規定,參保人員經基層醫院門診轉診到其他醫院後,存在後續多次複診的情形,因此設置了30日的有效期,在此期間就醫均能享受轉診優惠政策。
  為逐步實現社區首診,新的政策將參保人員進行非專科的普通門診就醫限定在定點基層醫院,對於參保人員根據病情需要進行的專科治療,則仍允許到選定的其他醫院或指定的專科醫院。同時,規定參保人員應當選擇1家定點基層醫院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選定醫院,在此基礎上才可以再選擇1家其他定點醫院。
  慢性乙肝調整為門診特定項目
  同期進行修改的門診特定項目政策,也進行了較大範圍的調整。政策制定上,確定了“發病率較高、臨床診斷明確、治療周期長、醫療費用高、可在門診治療”的原則,在現有門診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增加了病種,包括心臟和骨髓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小兒腦性癱瘓門診治療、耐多藥肺結核門診治療、艾滋病病毒感染門診治療。同時,考慮到慢性乙型活動性肝炎門診治療的費用較高,目前按照指定慢性病病種每人每月150元的待遇標準,遠遠不能滿足參保病人的基本醫療需求,有必要調整為門診特定項目,提高待遇標準。
  廣州市人社局表示,新政策根據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情況,同時結合醫保基金收支特別是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科學、合理地設定了新增門診特定項目的統籌基金月度最高支付限額,併為下一步逐步提高待遇標準預留了空間。  (原標題:社區轉診報銷優惠10% 30日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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